農業站用地申請通知
所內各學科組:
2026年長春園區日光溫室、光能利用場、移動式遮雨棚及農業試驗用地申請工作現已展開。現將有關申報要求通知如下:
1、學科組申請人提出用地申請,再由研究所結合實際需要與學科特點,進行審批。光能利用場可用于控光試驗,移動式遮雨棚可用于室外盆栽試驗和控水試驗。為了更好地管理實驗用地,所有實驗用地申請期限只限于當年,不得跨年申請。
2、請申請人認真閱讀《中國科學院東北地理與農業生態研究所長春綜合農業試驗站試驗地、溫室和其他試驗設施運行管理辦法》和《長春綜合農業試驗站試驗用地(設施)使用協議》,然后填報《長春綜合農業試驗站試驗用地(設施)使用申請書》。所有用地設施使用相同的表格填報。
3、電子版請發送至wangml@iga.ac.cn。(2026年1月9日16:00前截止)。
4、申請審批通過后,通知學科組填寫《用地申請書》紙質版及《長春綜合農業試驗站試驗用地(設施)使用協議》(一式兩份)及《長春綜合農業試驗站試驗場所(設施)準用通知書》。紙質版送到農業站樓201室。(2026年1月30日16:00前截止)
5、紙質版文件簽字處必須由課題負責人本人簽字,需和ARP公共費用分攤負責人人保持一致。
聯系人:王敏玲 13894891597 ,85542348
附件下載:
吉公網安備22017302000214號